第六十一章 一曲封神(感谢「冰雪尽头」的万赏)-《我真不想靠脸吃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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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弹幕更是密集得仿佛滞销的子弹,密不透风。

    “奈何老子没文化,一句卧槽走天下!”

    “啊啊啊,我工地杠把子又何尝不想仗剑走天涯啊!”

    “三十多岁了,一事无成,我就是个废物!”

    “初听不知曲中意,听懂已是曲中人。”

    一首《曾经的你》,感动了太多人!

    清吧靠后角落,一个独身而来的三十多岁女人红着眼睛,久久不语,显然也被《曾经的你》打动了。

    “这位小姐,请坐吧。”在她身后的座椅上,一个戴着墨镜穿着西装的中年大叔起身开口。

    他声音磁性随和,举止大方自然,有儒雅之态。

    女人一怔,打量儒雅大叔两眼,见他五官端正,身躯笔直,年轻时必定是英武帅小伙。

    “谢谢。”女人擦了擦眼角,坐下了。

    中年大叔为她倒了一杯红酒,在这人满为患的清吧中,仿佛独立开辟了一个空间。

    “我叫陆长寿,巴蜀人,目前在魔都工作。最近心烦,特来这里走走,你我相识也是一场缘啊。”陆长寿递杯笑道。

    女人接过酒杯,优雅地点头致谢:“我叫方晴,本地人,职业模特,大龄剩女。”

    “丑的才叫剩女,你这种叫单身贵族。”陆长寿打趣,指了指方晴的脚:“圣罗兰的黑色高跟鞋,突出一个高贵,很适合你。”

    “哦?”方晴也低头看了一眼自己的脚,随即莞尔,“你还懂这个?”

    “略懂略懂,不过我觉得施华洛奇银色灰姑娘更适合你,银色高雅,优美,柔情。”

    “是么?”方晴翘起了脚尖,“那你能带我去试试吗?”

    “乐意之极,不过我还有点事,不如先留个电话,晚点我再联系你。”陆长寿说着接过方晴手中的酒杯,看着上面的口红印道,“阿玛尼红管唇釉405,好看。”

    他昂头将剩下的酒一饮而尽。

    方晴脸色微红,留下电话号码,心脏砰砰跳着离开了。

    陆长寿则越过仍不肯散去的人群,走到了苏小舟和林未希身边。

    苏小舟一眼看到他,不由惊道:“爸!”

    “你开学了记得去报道,至于陆长明,我再让他逍遥两年吧。“陆长寿拍拍苏小舟乱了的发丝,又看了一眼林未希,“林导的女儿果然有灵气。”

    “叔叔好。”林未希忙问好。

    陆长寿摘了墨镜,露出深邃的眸子:“我们陆家男人,世世代代都是专一痴情人,绝不花心,你可以给我儿子一个机会,跟他交往试试。”

    “爸,你说什么呢?你怎么认识未希?你一直在监视哥哥吗?”苏小舟插话,急了。

    林未希心里一跳,低头挽发,脸蛋发红,愣是不知道该如何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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