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偶遇野生公主-《大明:我靠败家,位列国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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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行!”

    “好儿子,男人不能说不行!”

    “.....”

    久居深宫的她们,绝不是什么人都可以见得到的。

    所以这里也就可以阐述出那些后世的雷人剧情中关于在大街上随手救了一个被地痞流氓欺负的女子,回头才知道那人居然是当朝公主。

    ...讲道理,如果在洪武年间。

    漫步京城,你遇到老朱的概率都大于遇到公主的概率。

    而在如今的永乐朝。

    因为除了常宁以外的其他公主都已经出嫁。

    所以说现在在街头遇到朱老四的概率,也远远大于遇到公主。

    常宁坐在仪仗中有些昏昏沉沉,从几天前开始,常宁就患上了不寐症,经常睡不着。

    “这就是公主..?”

    粉雕玉琢的脸蛋上,完全没有朱老四那般粗糙,反倒是细嫩光滑,白中透着健康的红润,这让刚刚忍不住抬着头看了一眼常宁的王思齐瞬间有些呆滞了,随后连忙摇了摇头。

    “不行不行,公主不行!我可不想当驸马。”

    谁知道,常宁在看见王友之后。

    主动将仪仗停了下来,笑着对着王友说道:“清远伯什么时候来宫里了,是要去见父皇吗?正好,我也准备过去,我们一道同行吧。”

    说完,就也不再注意王友愿不愿意。

    王友也没有拒绝的道理,正好能够近距离的看一看自己这个当初准备找皇上给儿子要来的婚事到底行不行,主要是公主性格如何,如果性子乖张,恐怕自家儿子有吃不完的苦头。

    “清远伯今日是有什么事要来宫内呀,我听宫里的侍女们说您在海上,狠狠的教训了那些袭扰海疆的倭寇,让他们彻底不再敢来袭扰大明。”

    说到在海上的战绩,并且居然能够传到常宁的耳中。

    王友显得很是高兴当即表示:“不值一提,不值一提,那些倭寇海盗不过是秋上的蚂蚱算不得什么,对我清远伯来说,只有我这儿子才是最重要的...对了,还没有给公主殿下介绍介绍我这儿子。”

    “王思齐,男,年方十八,爱好..颇多!”

    王思齐在一旁听到的时候,瞬间额头闪过了几条黑线。

    好家伙。

    这就是自己这便宜老爹对自己的所有描述吗?

    评价就只有一句爱好颇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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