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章 喜欢就够了-《我的邻居是大明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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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晗随手回复:“单身啊,喜欢谁不正常?”

    “那,那你把你学姐吹得那么漂亮,你又近水楼台,你,会追她吗?”

    林晗抱着手机,索性躺在床上和富婆聊天。

    “想啊,不过也得人家看上我。”

    林晗不缺钱了,心态仍旧是小市民心态。

    纵使看上了安风,但没有谈过恋爱的他,也只能眼巴巴地瞅着,患得患失。

    “我说假如,她要是也看上你了,你会和她谈吗?”

    林晗想了想,“会当宝贝供着。”

    “嘻嘻,你好有趣。”

    林晗:“那是你没见过我学姐,真的一点不比刘奕妃差。等下次我偷偷拍一张照片给你看。”

    “所以,你是因为刘奕妃才喜欢她的吗?”

    林晗觉得女人都喜欢钻牛角尖,“喜欢就够了。怎么喜欢的不重要,懂吗?”

    “懂啦,懂啦。可你也要敢追人家啊。”

    “我不会。要不你教教我。”

    林晗没有追女生的经验,他怕真去追了,会把安风吓跑,两人再也见不到了。

    “这,这我怎么知道,我又不了解她。你可以从她的喜好下手。你得先了解人家。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厉害。你是不是经常谈恋爱?经验这么丰富?”

    “是哦,谈了几百次了。”

    林晗刚想回复,发现富婆的头像已经变成了灰色。

    不会生气了吧?

    十二点了。

    林晗准点发布了《盗墓日记》。

    一共五章。

    发完睡觉。

    次日起来,屋子里的暖烘烘的。

    空调吹了整整一夜,林晗口干舌燥,忙起身端了一盆水放在屋子里。

    上完上午的课,林晗找了一家广告公司,登报发布设计悬赏信息后。

    这才拎着外卖往家里赶。

    “回来啦~”

    安风笑嘻嘻地迎接出来,伸手接过外卖,“昨天我说的酒厂的事情,你准备什么时候登报?”

    “已经登记过了,明日应该能出出来。”

    林晗急着回家,“你慢慢吃,我还有点事情。”

    安风抱着外卖,望着对面关上的房门,和消失的身影,一肚子的话,就好像旺盛的火焰被浇上了凉水,全都憋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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