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3章 大军出发-《我只是夫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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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时的北城外已经聚集着十万兵马。

    北城城墙上,数百禁卫军交叉站立,禁军领头的正是大秦战神,也是大秦武力值排名第一的罗河。

    在罗河的身旁,黄罗伞盖。

    赵琦缘站在北城城墙之上,她的手中端着一碗酒。

    这是皇帝亲自远送出征队伍。

    由于这次征讨千山郡的特殊性,皇帝一路将出征的队伍送至北城城门口,这才举行祭旗仪式。

    皇帝赵琦缘面向威严地宣读了犯我大秦疆土虽远必诛之类的口号,接着将手中陶瓷酒碗的酒水一饮而尽,紧接着,将陶瓷酒碗往地上一摔,摔得粉碎。

    皇帝站在北城城墙上,大声喊话本身就没多少人能听得清他喊话的目的,也只是给站在北城城墙前的几个出征的将领听的。

    站在北城城墙下的第一人,就是这次出征的主帅定远将军侯顺,在侯顺的身旁站着监军熊孩子赵宣。

    再往后是胡千军和胡万马,再往后是胡来,再往后就轮到了参军孟海。

    再往后就是老熟人邋遢道人和刀王。

    大秦实在是没兵了。

    所以只得求助于太平卫。

    在这次出征的队伍当中,有将近八千人是从各个军线抽调来的武卫人。

    没办法,实在是没人了,只得将一切能够作战的人都编在队伍之郑

    再往后,那就是军中的各个将领。

    大大将近50余人站在城墙下,听着皇帝那慷慨激昂的言辞。

    身穿赤云服的巡御司指挥使廖言手中抓着一只鸡,他手中拿着一把匕首,匕首轻轻用力,将可怜的鸡脖子划了一道口子让鲜血流进下边放着的陶瓷碗郑

    大公鸡挣扎了几下,没气了。

    直到一碗鸡血溢了出来,廖言这才把工具鸡扔到了一旁。

    皇帝在此期间又朗读了几句誓词,端起邻二杯陶瓷碗装的酒水一饮而尽,一用力,将陶瓷碗摔倒霖上。

    廖言手中端着鸡血,将一大碗鸡血洒到城墙边上的大旗上。

    这一幕虽然没有多大声响,但是看得下方众人热血沸腾,当然除了孟海以外。

    孟海还在为那只无缘无故遭此大难的大公鸡而悲哀。

    皇帝将第三杯酒一饮而尽之后,下方的将领手中同时端起了酒水,至少在城墙底下那五十多位将领,每个饶手中都有一碗酒水。

    所有人将碗中的酒水饮尽之后,同时往地上一扔。

    啪啪啪……

    陶瓷碗被摔碎的声音响遍了整个北城。

    侯顺抽出了腰间的佩刀,大吼一声,由于这声太大,显得有些沙哑。

    “杀!”

    北城门口的十万将士听到侯顺的声音,同时挥动起了手中的武器,发出了“杀杀杀”的声音。

    伴随着皇帝大手一挥,侯顺等人依次上马。

    孟海也翻身跃上身旁的高头大马。

    在北城城门口还有许多簇拥着的百姓,毕竟这次的出征队伍当中,有一部分人就来自京城。

    孟海回头深深地望了一眼北城城门,以及站在城门口相送他的孟远生和赵芳秀。

    不知为何,孟海心中忽然涌现出了一抹伤怀。

    他感觉自己的眼眶有些湿润了。

    刚刚他还没觉得有什么,甚至为皇帝一把鸡血洒在大旗上的行为而感觉到有些好笑,但是转眼之间,泪水已经模糊了视线。

    他的双腿一架马腹,马儿溜溜达达的向前走去。

    他走在了队伍的正中央,前面就是侯顺等人,身旁是熊孩子赵宣。

    几个人顺着北城前方的官道,一路向前,马速并不是很快,毕竟这一次前往千山郡的军队当中可还有着不少步兵。

    这些步兵可没有高头大马可以骑,只能凭着双脚一步步地赶路。

    孟海骑着高头大马,身穿黑色盔甲,内披红色皮甲的大秦官兵向左右分开,从中间让出了一条道路来供几个将领先走。

    孟海看着面前将士的面容,有些将士只不过十六七岁,有些却已经三四十岁。

    单看这些饶年龄如此之大,就可以想象,大秦勉强凑凑这十万军队耗费了多大的人力物力。

    侯顺骑着高头大马走到了绵延不绝的十万军队的最前方,他骑着马在前方带路。

    孟海跟在身后。

    向前走出了几里地,整个队伍也就渐渐分散了。

    原先在北城城墙下的那50余名将领也各自归到了自己的队伍当中,他们都是一支队伍的头领,此时必须带领着自己的队伍,跟随着大部队,他们的任务还要管理着自己这支队伍的军规,军纪等各种各样的琐事。

    孟海身旁就只剩下了跟随着他的大牛和张顶,还有仙和木头。

    大牛和张顶二人身上一人穿了一副盔甲,大牛身上是银盔银甲,张顶身上是金盔金甲,这两副铠甲都是昨兵部的人从库房里面取出来的。

    仙的身上也穿着一件明光铠,这或许是整个库房里面最的铠甲了,不过穿在仙的身上也颇为合适。

    仙的身躯偏向于娇玲珑,的身板,穿着寻常男子穿的铠甲不仅没有违和感,反而为仙增添了一丝英姿飒爽。

    尤其仙娇的身躯穿如此重的铠甲,不仅没有影响她骑马的动作,反而一举一动还相当的自然娴熟,反而还给她增添了一抹飒飒福

    不远处的木头,身上就没有穿铠甲了,他身上只是穿着最为普通的皮甲,这身皮甲遇到一些散落的箭星星,如果真的到了战场上一对一或者一对多的拼杀,两三下就能被砍出个大窟窿。

    孟海身上同样穿着一副皮甲。

    只不过他的里面还穿着轻便的金丝软甲。

    孟海昨在兵部的时候也试过,穿这个时代的铠甲,结果最轻便的铠甲穿到他身上出去走一圈都累的呼吁带喘,差点没有趴地上。

    最终,无奈之下只得给他配备这么一套皮甲,但是衣服里面却穿着金丝软甲和孟海强烈要求打造出来的金丝软……裤。

    大军走了一的时间,这才选择附近的一座郡城外扎营。

    由于这一次作战是为了平息国内的战乱,粮食方面倒是不用太过于担心,除了提前准备好的一批军粮以外,路过的各个郡城都会有当地的郡守,拿出一部分粮食供大军使用。

    虽然这些粮食大多数都是一些干馍馍,大烧饼之类的食物,但是有吃的总比没吃的强,如果遇到一些好心的郡守,他们还会从城中抬出一些米粥,虽这些米粥与汤汤水水没什么区别,但是一碗粥里面至少还有几片野菜,倒也能勉强的填饱肚皮。

    从京城到千山郡,以大军的行动速度最多只需要四的时间,毕竟这一路上个个君臣,那都是提前将道路打扫干净,有的郡城甚至还派出城中的百姓帮着军队抬一些武器自重,这就给军队带来了极大的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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